白酒标签的标注需符合国家标准,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一、强制标示内容(11项)
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蒸馏酒及其配制酒》(GB2757-2012),强制标示内容如下:
食品名称:
需清晰标注白酒的通用名称,如“白酒”“高粱酒”等。
配料表:
按加入量递减顺序标注原料名称,食品添加剂需使用规范名称。
净含量和规格:
需标注容量(如500ml)及规格(如52%vol)。
酒精度:
以“%vol”为单位标注。
生产日期和批号:
需标注生产日期及批次号。
生产许可证编号:
标明生产企业许可证编号。
贮存条件:
提示消费者储存要求(如“密封、阴凉”)。
产品标准代号及等级:
需标注执行标准(如GB/T 10781)及质量等级(如优级、一级)。
警示语:
如“过量饮酒有害健康”。
原麦汁/源果汁含量 (部分产品需标注)。
生产地址:
需标注生产企业地址。
二、非强制标示内容(4项)
包括产品类型(如固态法、液态法)、饮用方法、能量和营养素等。
三、其他注意事项
年份标注:
对于陈年白酒,建议标注生产年份以增强品质信任感。
包装要求:
需使用规范汉字,少数民族地区可适当使用少数民族文字。
避免虚假标注:
不得使用“特供”“专供”等非法定用语。
四、执行标准
不同香型白酒需执行特定标准:
浓香型:GB/T 10781.1-2021
清香型:GB/T 10781.2-2021
液态法:GB/T 20821-2007
固液法:GB/T 20822-2007
未标注产品类型的白酒可能面临市场处罚。
以上内容综合了国家最新标准及行业规范,确保标签信息全面、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