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的格式通常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标题
由发文机关、发文事由和公文种类三部分组成,称为公文标题“三要素”。
标题应居中排列,宋体加粗,二号字体。
主送机关
普发公文(如指示、通知、通报)应写明所有受文机关,主送机关一般写在正文之前、标题之下、顶行写。
下级机关向上级机关报告或请示的公文,一般只写一个主送机关,如需同时报送另一机关,可采用抄报形式。
正文
正文是公文的主体,应准确传达发文机关的有关方针、政策精神,写法力求简明扼要,条理清楚,实事求是,合乎文法。
正文段落首行空两格,行间距为1.5倍行距,使用宋体,小四号字体。
正文应根据内容逻辑采用合适的标题和小节,不需使用“小节一”、“小标题”等词语。
发文机关
写在正文的下面偏右处,又称落款。
发文机关一般要写全称,也可盖印,不写发文机关。
机关印章盖在公文末尾年月日的中间,作为发文机关对公文生效的凭证。
发文日期
公文必须注明发文日期,以表明公文从何时开始生效。
发文日期一般以领导人签发的日期为准,用阿拉伯数字编写成文日期,如2013年7月9日。
发文日期在正文之下一般空2行、右边空4个字,用3号仿宋体排印。
抄送单位
抄送单位写在正文之后,用于注明除主送机关外的其他需要知情的单位或个人。
附件
附件应居中排列,与正文之间空一行。
页码
应设立页眉,宋体五号字体,居中排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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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发文机关 + 事由 + 文种
[主送机关]
主送机关名称顶格写,后加全角冒号
[正文]
1. 段落首行空两格
2. 行间距为1.5倍行距
3. 使用宋体,小四号字体
4. 标题和小节应逻辑清晰
[发文机关]
发文机关名称写在正文右下方
[发文日期]
发文日期阿拉伯数字编写,如2013年7月9日
[抄送单位]
抄送单位名称写在发文日期下一行
[附件]
附件列表,居中排列
[页码]
页眉,宋体五号字体,居中排列
```
请根据具体公文类型和行文要求,适当调整格式和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