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评职称奖励顺序如下:
教龄 :每一年加三分。论文
国家级奖五分
省级奖四分
市级奖三分
县级奖二分
不累加,有多种论文的按最高荣誉的加分。
模范荣誉
国家级奖五分
省市级奖四分
县级奖二分
镇模范奖一分
不累加,按最高的奖。
优质课:
包括公开课、观摩课等。
优秀教师:
包括师德标兵、文明教师、模范班主任、文明班主任等。
课题:
包括教学成果奖等。
年级组长、学科组长和班主任奖:
二分,不累加。
其他奖励
综合荣誉
管理奖或德育工作奖励
教学成果奖
本学科课堂教学评比
指导教师、学生比赛获奖
其他奖励
思想道德教育
按照获奖时间、奖项性质或重要性等顺序排列。
建议在准备职称申报材料时,按照上述顺序和规则整理相关荣誉和奖励,确保材料的清晰有序,以便评审时能够准确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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