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被称为哲学博士,主要是因为 “哲学”在这里并不仅指我们今天所理解的那种研究思考、理性、道德等问题的学科,而是更广泛地指所有的知识领域。哲学博士(Doctor of Philosophy,简称Ph.D. 或D.Phil.)是学历架构中最高级的学衔,通常是学历架构中最高级的学衔。拥有人一般在大学本科(学士)及/或研究院(硕士)毕业后,再进行相当年数的研修后,撰毕论文并通过答辩,方获发哲学博士学位。哲学博士的拥有人并不一定修读“哲学”,而是对其知识范畴的理论、内容及发展等都具有相当的认识,能独立进行研究,并在该范畴内对学术界有所建树。因此,哲学博士基本上可以授予任何学科的博士毕业生。
这个称呼起源于欧洲的中世纪大学,近代大学学术界主要有三个学位:学士(Bachelor)、硕士(Master)和博士(Doctor)。其中,“博士”一词原本指的是那些掌握了某一领域知识,并能够独立进行教学的人。这个词是从拉丁语的"docere"衍生出来的,意为"教导"。在这个上下文中,“哲学”更接近于“对知识的追求”,而不仅仅是哲学这一学科。
因此,尽管哲学博士的名字中包含了“哲学”这个词,但实际上,这个学位并不仅仅限于哲学领域的学者。它是对所有知识领域有深入理解,能够独立进行研究的人的一种称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