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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内出差补助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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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内出差补助标准如下:

伙食补助

湖北省行政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人大政协等公务人员的伙食补助标准为100元/天。

国家工作人员出差至西藏、青海、新疆等地区的伙食补助费为每天120元,其他地区的伙食补助费为每天100元。

交通补助

湖北省行政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人大政协等公务人员的交通补助标准为50元/天。

住宿费

副省级人员每人每天600元,正副厅局级人员每人每天300元,处级以下人员每人每天150元。出差人员必须到定点饭店住宿,住宿费按照定点饭店的收费标准凭据报销。

其他规定

各地市州还规定本地区内因公出差补助规定。例如,武汉市规定七个中心城区内因公出差没有二补(即伙食和交通补助),只有到远城区出差才报销二补。有的县还规定了到本县的乡镇村因公办事报销规定。具体报销规定标准以当地规定标准为准。

建议:

出差前应详细了解所在地区的具体补助标准,以避免因不了解当地规定而产生不必要的麻烦。

对于不同级别的公务人员,住宿和交通补助标准不同,需严格按照相应级别的规定执行。

出差期间应注意节约,遵守相关规定,确保出差费用的合理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