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写公文中的“决定”时,需要遵循一定的格式和结构,确保内容的准确性和权威性。以下是一个清晰的结构和内容要点,用于指导如何撰写决定:
标题
发文机关:明确指出作出决定的机关名称。
事由:简要说明决定涉及的事项。
文种:通常为“决定”二字。
题注
在标题下方,括号内注明决定的日期或会议通过日期。
主送机关
指明决定的主要接收对象,可以是具体单位或个人。
正文
开头:简要说明作出决定的原因、目的和依据。
主体:
情况说明:阐述相关背景信息,分析形势。
决定内容:明确具体决定事项,包括措施、要求等。
执行要求:提出执行决定的具体要求或希望。
结尾:可以提出号召或要求,有时也会包括对附件的提及。
落款
发文机关署名:加盖机关公章以示正式。
成文日期:明确注明决定的签发日期。
写作要求
内容严肃:用词严谨,避免模糊不清。
事实准确:确保所有信息和数据的真实可靠。
行文周密:逻辑清晰,条理分明。
语言简洁:避免冗长和复杂的句子结构。
注意事项
结构形式:根据决定的内容和用途选择合适的结构形式,如分条例项式、篇段全一式或分段式。
详略得当:对重要内容进行详细阐述,对次要内容进行适当简化。
政策符合:确保决定内容符合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
分类
知照性决定:如表彰决定、处分决定等,侧重于信息的传达。
指挥性决定:如规定性决定、规范性决定等,具有指导和约束作用。
通过遵循上述结构和内容要点,可以撰写出规范、准确、有权威性的决定文书。在实际撰写过程中,还需根据具体情况进行适当调整,确保决定的有效传达和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