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写作的背诵点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标题格式
标题通常由发文机关名称、事由(搭配关键字“关于”)和文种组成,文种是唯一不可省略的要素。
标题应居中书写,使用2号小标宋体字(区分“红色小标宋体”,是发文机关标志用的),编排于红色分隔线下空二行位置,分一行或多行居中排布;回行时,要做到词意完整,排列对称,长短适宜,间距恰当,标题排列应当使用梯形(正梯形,倒梯形)或菱形。
发文机关与事由
发文机关名称和事由可省略,但文种不可省略。
发文机关和事由应位于红色分隔线下空二行,且发文机关名称和事由应完整表述,不能缩写或省略。
主送机关
主送机关应使用机关全称、规范化简称或者同类型机关统称,编排在标题下空一行,左侧顶格,回行时仍顶格。
正文结构
正文一般由三部分组成:原由、事项和结尾。
引文应先引标题,后引发文字号。
日期应使用阿拉伯数字,不能把2005年写“05年”。
结构层次序数:第一层为汉字“一”,第二层为汉字加括号“(一)”,第三层为阿拉伯数字“1.”,第四层为阿拉伯数字加括号“(1)”。
签发人
上行文应当标注签发人姓名,下行文和平行文可以不标。
签发人三个字3号仿宋,名字3号楷体。
其他格式要素
份号、密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写在左上角,但通知、通报、公告、通告没有秘密程度。
紧急程度:紧急公文应当分别标注“特急”“加急”,电报应当分别标注“特提”“特急”“加急”“平急”。
发文字号“国发〔2010〕1号”中要注意机关代字、年份、序号不能颠倒;年份要用“〔〕”不是“[ ]”。
通过以上背诵点,可以有效地提高公文写作的规范性和准确性。建议在实际操作中,多次练习和复习,确保能够熟练掌握并应用这些格式要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