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文写作中,双引号的使用规则如下:
表示直接引用 :当引述他人的话、成语、格言、诗词等时,使用双引号““””来标示引用部分。嵌套引用:
在双引号内部需要再次引用时,应使用单引号“‘’”。
标点符号位置
在田字格中,左右双引号各占用一整格的位置。
左双引号通常写在田字格的右上角;右双引号通常写在田字格的左上角。
当所引用语句的句末为句号、问号或感叹号时,右双引号写在田字格的右上角,左下角写所引用语句末的标点符号。
特殊情况下
如果双引号内部需要使用括号,应使用单括号“()”。
引号前后应各占半格,分开用时前后各占一格。
引号前半部分不可处在行的末格,后半部分不可处在行的开头。
并列成分:
标有引号的并列成分之间通常不用顿号,若有其他成分插在并列的引号之间,宜用顿号。
示例
爱因斯坦说:“想像力比知识更重要,因为知识是有限的,而想像力概况着世界上的一切,推动着进步,并且是知识进化的源泉。”
“满招损,谦受益”这句格言,流传到今天至少有两千年了。
现代画家徐悲鸿笔下的马,正如有的评论家所说的那样,“神形兼备,充满生机”。
通过遵循这些规则,可以确保公文写作中双引号的使用规范、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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