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书法作品中,作者的写法通常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标题
标题可以写在作品的上方或左侧,有时会写上作品的题目,这可以是作品的内容,也可以是对作品的评价或感慨。
作者署名
作者署名通常位于作品的右侧或下方,通常会写上作者的名字。如果是别人的作品,则写上收藏者的名字。
署名可以使用作者的真实姓名、名或者字、号。例如,苏轼,字子瞻,号东坡居士,可以写苏轼或者苏子瞻。由于“东坡居士”名号较响,所以大部分情况下看到的是苏东坡或者苏轼本名,苏子瞻反而很少见。
日期
日期通常在署名下方,写上创作或赠予的日期。这不仅是时间的记录,也体现了作品的历史价值。
落款位置
落款的位置一般在中间位置稍微偏下一点点,表示对内容作者的一种谦虚和尊重,也是一种书仪。
落款按照内容的长短可以分为长款、短款和穷款。穷款指的是只写作者姓名。按照位置可以分为上款和下款,上款写在作品的右边,内容一般写“某某惠存、雅正”或“赠予某某先生”等等,下款写在作品的左边,内容一般写作者的姓名、书写时间、地点等等。
其他元素
在署名时,可以选择与正文内容不同的字体,以突出作者的名字。一般来说,楷书、行书和草书等字体比较常见于书法作品中,而篆书和隶书则相对较少使用。
在署名时,可以加入一些个人特色,例如画押、印章等,以增加作品的观赏性和收藏价值。
综上所述,书法作品中的作者写法应包括标题、作者署名、日期和落款位置等部分。作者署名可以使用真实姓名、名或字、号,并且位置通常在作品的右侧或下方。日期和落款位置也有固定的书写习惯,以体现对作者的尊重和作品的完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