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对携带酒的规定如下:
一般旅客
酒的免税限量为1瓶(0.75升以下)。
其他旅客(非香港、澳门地区居民及因私往来香港、澳门地区的内地居民)可以免税携带2瓶(1.5升以下)。
短期内多次来往的旅客
如果旅客在15天内多次往返于港澳地区,海关只放行其旅途必需物品。具体限制为香烟40支(二包,限一天一次),或雪茄5支,或烟丝40克,且禁止免税带进酒。
进境居民旅客
免税12度以上酒精饮料限1瓶(0.75升以下)。
其他旅客免税12度以上酒精饮料限2瓶(1.5升以下),超出部分需申报并缴纳税项。
携带出境
酒类物品托运时,瓶盖必须是没有开封的原厂包装,外包装要严密结实,不易磕碎、渗漏。
建议
计划多次往返的旅客:应提前了解并遵守短期内多次来往的旅客的烟酒携带限制,以免影响行程。
携带大量酒类的旅客:应确保酒的包装符合海关要求,并在入境时如实申报,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这些规定可能会随时间变化而更新,建议在出行前查阅最新的海关规定,以确保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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