浓酱兼香型白酒的国家标准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一、标准版本与发布信息
标准名称:GB/T 23547-2009《浓酱兼香型白酒》
发布时间:2009年12月1日正式实施
替代标准:该标准替代了之前的行业标准QB/T 2524-2001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以谷物为主要原料,经固态发酵、蒸馏、贮存、勾兑工艺制成的具有浓香兼酱香独特风格的蒸馏酒。
三、核心技术要求
原料与工艺
- 以粮谷为原料,采用固态发酵(或分型固态发酵),禁止添加食用酒精及非自身发酵产生的呈香物质。
- 生产过程需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如GB 2757)。
感官要求
- 高度酒(40%vol~68%vol)和低度酒(18%vol~40%vol)需分别符合感官评价标准,包括色泽、香气、口感等。
理化指标
- 酒精度:40%vol~68%vol为高度酒,18%vol~40%vol为低度酒。
- 酸度、总酯、总酸等理化指标需控制在规定范围内。
包装与标识
- 包装材料需符合食品安全要求,标签上需标注产品名称、酒精度、生产日期等信息。
四、管理意义
该标准的实施对浓酱兼香型白酒行业具有里程碑意义,提升了产品规范性,保障了消费者权益,并推动了中国白酒行业的技术进步。
五、现行状态
目前该标准仍为推荐性国家标准,未来可能根据行业发展进行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