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7年,广东省评选出 三大名酒,分别是:
飞霞液
产自清远市,是“广东三液”之一,与梅鹿液、凤城液并称。飞霞液以酱香型白酒著称,曾与茅台酒齐名,被誉为“小茅台”,是当地最具代表性的名酒。
凤城液
由广东顺德酒厂生产,1976年创立,1977年即获“广东省名酒”称号。其酿造工艺融合了茅台“12987”体系,风格独特,曾长期作为广东省顶级白酒标杆,1989年停产。
梅鹿液
由吴川酒厂技术人员赴茅台学习后创立,1978年评为“广东省名酒”,1992年被指定为政府宴会用酒。其酱香风格与茅台高度相似,曾被称为“广东茅台”。
补充说明
三大名酒均以纯粮酿造,代表了中国酱酒在广东的发展水平。- 飞霞液和凤城液在1977年同时获评,体现了当年对传统工艺与品质的双重认可。- 梅鹿液虽未在1977年直接获奖,但其开创性和市场表现使其成为三大名酒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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