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居易是唐代著名的现实主义诗人之一,以清廉勤政著称。以下是关于他廉洁小故事的主要情节:
怒打行贿人
唐朝贞元年间,白居易考中进士后被派往陕西周至当县令。
城西的赵乡绅和李财主为争夺一块地跑到县衙打官司,为了能打赢官司,赵乡绅买了一条大鲤鱼,在鱼肚中塞满银子送到县衙,而李财主则命长工从田里挑了一个大西瓜,掏出瓜瓤,也塞满银子送了来。
白居易收到两份“重礼”后,吩咐手下贴出告示,第二天公开审案。
第二天,县衙门外挤满了看热闹的百姓。白居易升堂后问道:“你们哪个先讲?”赵乡绅抢着说:“大人,我的理(鲤)长,我先讲。”李财主也不甘示弱说:“我的理(瓜)大,该我先讲。”
白居易沉下脸说:“什么理长理大,成何体统!”赵乡绅以为县太爷忘了自己送的礼,连忙说:“大人息怒,小人是个愚(鱼)民啊!”白居易微微一笑说:“本官耳聪目明,用不着你们旁敲侧击,更不喜欢有人暗通关节。来人,把贿赂之物取来示众。”
衙役取来鲤鱼和西瓜,当众抖出银子,听审者一片哗然。白居易厉声喝道:“大胆刁民,胆敢公然贿赂本官,按大唐律法各打40大板!”众百姓无不拍手称快。
至于这些行贿的银子,白居易就用来救济贫苦百姓了。
清廉自守
白居易在杭州任刺史三年,从未收受贿赂或向当地索取名贵物品,离任时把自己的大部分薪俸都留在官府仓库。
离任还乡时,他发现箱内放有两片玲珑可爱的山石,遂写作一首“追悔己过”诗,表达了自己对清廉自守的坚持和对自己操守的自豪。
这些故事不仅展示了白居易的清廉品质,也体现了他为民造福的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