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企业坚持正确导向的具体举措包括:
坚持底线思维,防范风险
将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强化责任担当,防范化解各类安全风险。
不得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不得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不得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不得违反国家民族宗教政策、煽动民族仇恨、破坏民族团结,不得歪曲、丑化、亵渎、否定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不得宣扬邪教、迷信、淫秽、赌博、暴力、吸毒和教唆犯罪,不得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不得侵害他人名誉、隐私、知识产权和其他合法利益。
坚持双效统一,凝聚共识
推动文化企业建立健全具有文化特色的现代企业制度,强化坚持正确导向、履行社会责任是企业发展生命线的思想认识。
将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的经营理念写入企业章程,同健全法人治理结构有机统一起来,明确具体要求和制度安排,凝聚投资者、经营者和员工共识。
坚持严格把关,压实责任
构建规范引导机制,完善生产经营机制,强化自律承诺机制,健全市场监管机制,夯实正向激励机制。
引导文化企业结合行业特点和功能定位,明确自身坚持正确导向、履行社会责任的方向和目标。
新闻信息服务类企业要突出导向性,巩固壮大主流思想舆论;内容创作生产类企业要突出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创作生产弘扬中国精神、凝聚中国力量、展现中国风貌的精品力作;创意设计服务类企业要突出时代性,注重文化传承;传播渠道类企业要突出安全性和先进性;综合经营类企业要突出引领性。
建立健全激励和约束相结合的体制机制
完善制度和政策体系,引导文化企业创作生产和提供健康向上、品质优良、种类丰富、业态多样的文化产品和服务。
推动文化企业牢牢把握正确导向,自觉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反映中国人民审美追求,维护社会公序良俗,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和道德责任。
建立文化企业坚持正确导向、履行社会责任的年度报告制度
制订责任报告标准示范文本,建立年度报告的发布平台,汇总相关政策和企业履责动态信息,接受管理部门、行业协会和社会公众查询。
与省统计局探索建立《文化高质量发展评价体系》
将文化企业坚持正确导向、履行社会责任情况设置为重要指标之一。
推动国有文化企业坚持社会效益放在首位
在企业设立编委会、艺委会,负责文化内容采编生产管理,落实明责、确责、履责、督责、问责的“五责”机制,严把内容导向关。
这些举措旨在确保文化企业在追求经济效益的同时,始终坚守正确的价值导向,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维护国家文化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文化产业的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