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党积极分子谈话记录的时间安排主要依据以下几个方面:
递交入党申请书后的时间要求
通常情况下,入党申请人递交入党申请书后,1个月之内应接受入党申请的党组织的书记、副书记或组织委员的谈话。
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时间
入党申请人递交入党申请书六个月以上,具备入党积极分子条件的,才可被推荐和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谈话记录的频率
党支部每半年要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考察谈话记录实际上就是经考察后,党支部或联系人对培养联系人不足与缺点以及今后努力方向所提出的意见建议。
党员培养人与入党积极分子的谈话在入党积极分子考察期中每年度不少于2次,发展前的谈话必须有2名党员参与,其中一名为正式党员并做好谈话记录。
谈话记录的内容
谈话内容主要包括:入党申请人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个人基本情况、成长经历、家庭情况及其他需要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等。
综上所述,入党积极分子谈话记录的时间安排可以总结如下:
初次谈话:在递交入党申请书后1个月内进行。
积极分子确定:在递交入党申请书6个月以上后进行。
定期考察谈话:每半年进行一次考察谈话。
年度谈话:在入党积极分子考察期中每年度不少于2次。
建议在实际操作中,具体时间可以根据当地党组织的规定和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并确保每次谈话都有详细的记录和签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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