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作文中,标点符号的占格规则如下:
逗号、顿号、分号、冒号、句号、问号、感叹号 :这些点号都占一个作文格的位置,居左偏下书写,且不出现在一行之首。
引号
前引号写在作文格的右上角。
后引号根据前文是否有标点符号决定位置:
如果前文是文字,后引号写在左上角。
如果前文是标点符号,后引号写在右上角。
书名号和括号
前一半写在作文格的右半格。
后一半写在作文格的左半格。
前一半不出现在一行之末,后一半不出现在一行之首。
破折号和省略号
都占两个作文格的位置,中间不能断开。
连接号和间隔号
一般占一个作文格的位置。
特殊说明
句子如果本行的最后一个格子正好结束了,逗号、句号、问号应和最后一个字放在一格去写,不能写在下一行开头。
冒号和上引号通常合起来占一个作文格,但遇到需要另起一行的情况,它们就要分开占格,冒号留在上一行行末,引号放到下一行的开头。
双引号如果和“逗号、句号、冒号”相遇,则合占一格。无论是前引号或是后引号,只要遇到逗号句号冒号,都是如此。
双引号如果和“省略号或书名”相遇,则单独占一格。
这些规则可以帮助你在写作时保持标点的规范性和清晰性,避免混乱和误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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