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制度是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的重要措施,以下是一些关键要点:
门卫值班制度
施工现场设立门卫值班室,由3人昼夜轮流值班,佩戴执勤标志。
非施工人员不得随意进入施工现场,确需进入的必须验明证件并进行登记。
进入工地的材料必须进行登记,注明规格、品种、数量、车辆种类和车号。
外运材料需由单位工程负责人签字,门卫方可放行。
门卫值班人员需记录当天发生的情况,并向接班人员交代清楚。
质量例会制度
项目部应建立质量例会制度,每周召开一次质量例会,由项目经理或项目技术负责人主持。
参加人员包括专业工长、班组长及班组主要骨干等。
例会内容包括分析当前存在的质量问题和通病,制定改正和防范措施,并要求每人发言。
技术交底制度
施工单位在开工前必须向工人进行认真的技术交底,并存有相应的文字记录。
建筑物在开挖前,施工单位必须提供《放线记录》,经甲方现场代表复核认可后方可开挖。
隐蔽工程验收制度
分部分项工程隐蔽验收必须严格执行“三检”制度,即施工单位自检、监理单位复检和建设单位验收。
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隐蔽,若发现不合格,有权不予验收或要求更换管理人员。
材料质量管理制度
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控制原材料、成品、半成品建材的质量,严格选择分包商。
材料在使用前必须进行书面检查、外观检验、理化检验和无损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质量责任制度
施工单位应建立质量责任制度,确保工程主要管理人员如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等按施工承包合同要求到位并承担相应责任。
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进行施工,不得偷工减料。
教育培训制度
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职工的教育培训,提高工人的操作技术水平。
质量检查制度
项目部设专职质量检查工程师,各施工队设兼职质检员,对施工全过程进行质量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解决问题。
质检工程师对质量薄弱环节制订出保证质量的各项措施,并组织实施。
这些制度共同构成了施工现场的质量管理体系,旨在通过严格的管理和控制,确保工程质量达到预期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