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酒商标分类标准代号主要依据中国国家标准进行划分,具体如下:
一、国家标准分类体系
基础分类标准 - 中国白酒主要采用 GB/T 10781
标准,该标准将白酒分为14种香型,包括浓香型(如五粮液)、清香型(如汾酒)、米香型、凤香型、豉香型、特香型、芝麻香型、老白干香型、浓酱兼香型、酱香型(如茅台)、地理标志产品(如舍得、沱牌)等。
标准代号结构
- 香型标准代号通常以 GB/T 10781.XX形式表示,例如:
- 浓香型:GB/T 10781.1
- 酱香型:GB/T 10781.2
- 老白干香型:GB/T 20825
二、商标分类与标准代号的关系
商标分类: 根据《商标分类表》(第33类),白酒属于含酒精饮料,具体编码为 3301
标准代号:是白酒生产工艺和质量标准的标识,与商标分类的关联性在于:
不同香型对应特定标准(如浓香型需符合GB/T 10781.1标准);
地理标志产品有单独的标准(如GB/T 21820)。
三、其他相关标准
固态/液态法白酒:GB/T 20821(液态法)和GB/T 20822(固液法);
酱香型白酒:GB/T 26760。
四、总结
白酒商标分类标准代号主要体现在香型标准代号(如GB/T 10781.1)和地理标志产品标准(如GB/T 21820)中,而商标分类(第33类)则基于《商标分类表》的统一编码体系。实际应用中需注意区分标准代号与分类编码的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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