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装白酒标签的标注要求需根据产品类型和销售场景进行规范,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一、基础信息标注
产品名称 必须明确标注“散装”字样及属性名称(如“酱香型白酒”“清香型白酒”),并注明生产工艺类型(固态法、固液法、液态法)。
酒精度
以“%vol”或“度”标注,误差需控制在±0.5度以内。
生产日期/批号
准确标注生产日期或生产批号,便于追溯管理。
净含量
明确标注容量(如500ml、1L等)。
生产许可证号/登记证号
标注生产企业的生产许可证编号或食品小作坊登记证编号。
二、生产经营信息
企业信息
包括生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贮存条件
提示消费者储存要求(如“避光、防潮”)。
三、其他强制标注内容
禁止性声明
- 不得标注或暗示具有预防、治疗疾病作用;
- 不得使用“特级”“顶级”等夸大性用语。
警示语
必须标注“禁止向未成年人售卖”“过量饮酒有害健康”等提示语。
四、其他注意事项
标签位置: 所有信息需标注于容器显著位置,字体清晰易读,中文为主,可辅以外文(如进口品牌)。 分类标注
附加标识:部分地区要求标注产地、负责人等信息。
五、特殊说明
散装白酒标签应与包装盒、纸箱等包装材料保持一致。
若为餐饮业者自制散装酒,容器或标识上不得标注适合特定人群或具有保健功能。
以上要求综合了国家及地方市场监管部门的规定,建议生产者和经营者严格参照执行,以保障消费者知情权与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