酱香型白酒的执行标准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一、国家标准层面
核心执行标准 酱香型白酒的国家标准为 GB/T 26760-2011
(原GB/T 26760-1997修订),该标准于2011年12月1日正式实施,属于 推荐性标准。
该标准对原料、生产工艺、感官指标、理化指标及卫生指标等进行了全面规范,是酱香型白酒的“身份证”。
标准特点
原料要求: 必须以红高粱、小麦为原料,采用传统固态发酵工艺,发酵周期超过1年,陈酿时间以年计。 感官与理化指标
安全规范:无悬浮物、沉淀,酒精度、总酸、总酯等理化指标需符合规定。
二、地理标志性产品标准
茅台酒标准 茅台酒作为酱香型地理标志性产品,执行 GB/T 18356
标准,该标准仅适用于茅台镇酿造的茅台酒。
茅台酒在国家标准基础上,对原料产地、酿造工艺、微生物群落等有更严格的要求。
三、其他相关标准
GB/T 15109-2021: 规范白酒术语,包括酱香型定义、特点及技术要求。 GB/T 20822
四、市场常见情况
大部分酱香型白酒(如茅台、习酒、郎酒)遵循 GB/T 26760-2011标准。
极少数特殊产品(如茅台镇茅台)采用 GB/T 18356地理标志性标准。
注意:若需购买正宗酱香型白酒,建议通过正规渠道认准标注“GB/T 26760-2011”的产品,避免勾兑酒。飞天茅台等知名品牌虽采用地理标准,但属于特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