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造石墨的准入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高纯度:
人造石墨材料及其制品的纯度需达到或超过99.9%。
高强度:
其抗折强度需大于30兆帕。
高密度:
其密度需大于1.73克/立方厘米。
出口管制:
对于满足上述条件的高纯度、高强度、高密度人造石墨材料及其制品,出口前必须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并在报关单申报环节向海关申报。
产业政策:
新建和改扩建高纯石墨项目,应采用节能环保的先进工艺路线,且规模不低于5000吨/年,成品率不低于85%。
建议在经营人造石墨相关业务时,务必了解并遵守上述条件,确保合规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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