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造石厚度验收规范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厚度偏差
测量尺寸与标准厚度之差应控制在±1.0mm以内。
缺棱和缺角
缺棱(正面):长*宽 ≤ (4mm*2mm)。
缺角(正面):长*宽 ≤ (2mm*2mm)。
缺棱深度
缺棱深度应不超过板材厚度的1/4。
砂眼和裂纹
光面明显砂眼直径应≤1.5mm。
裂纹需根据具体标准进行检测,未提及具体数值。
其他厚度要求
人造石的标准厚度通常为1.27cm,质次的板材可能达不到1cm厚度。
实体面材单独作为台面使用时厚度应不小于12mm。
某些品牌的厚度可能不标准,具体厚度应根据合同技术标准进行验收。
验收依据
验收应依据《JC/T908-2013人造石》标准。
验收时还需参考深化图纸和合同技术标准。
外观质量
手摸样品表面应无涩感、有丝绸感、无明显高低不平感、界面光洁。
尺寸规格
量石材的尺寸规格,以免影响拼接或造成拼接后的图案、花纹、线条变形。
综上所述,人造石厚度验收规范主要涉及厚度偏差、缺棱缺角、砂眼裂纹、其他厚度要求、验收依据以及外观质量等方面。具体验收时,应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操作,确保产品质量符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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