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是党中央为加强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采取的重要举措。该准则规范了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洁从政行为,并充实完善了相应的实施与监督制度。
主要内容
廉洁从政行为规范
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包括索取、接受或以借为名占用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或者个人的财物。
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宴请以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
在公务活动中接受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
以虚报、谎报等手段获取荣誉、职称及其他利益。
用公款公物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和借机敛财。
个人经商、办企业,违反规定在经济实体中兼职或者兼职取酬,以及从事有偿中介活动。
违反规定买卖股票。
个人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或者投资入股。
用公款报销或者用本单位的信用卡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借用公款逾期不还。
公费出国(境)旅游或者变相出国(境)旅游。
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活动和获取各种形式的俱乐部会员资格。
以个人名义存储公款。
采取不正当手段为本人谋取职位。
泄露酝酿讨论干部任免的情况。
实施与监督
党员领导干部组织实施和执行准则的情况,应列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考核结果作为对其任免、奖惩的重要依据。
违反准则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贯彻实施准则,要坚持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相结合,发挥民主党派、人民团体、人民群众和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
总结
《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通过明确禁止和规定,旨在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维护党和人民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