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于鸿毛,重于泰山”这一成语出自 汉代史学家司马迁的《报任安书》,原文为:“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用之所趋异也。”(《史记·报任少卿书》)
具体背景
创作背景
该句出现在司马迁因李陵事件获罪后,受腐刑期间。他以此句表达对生命价值的思考,强调人虽都会死亡,但死的意义因追求的价值不同而有所区别。
核心思想
司马迁通过对比“泰山”(象征崇高价值)与“鸿毛”(象征微不足道),阐述了人生价值的极端差异。例如,为正义事业牺牲生命被视为“重于泰山”,而贪生怕死则可能被视作“轻于鸿毛”。
补充说明
原文结构
该句位于《报任安书》中,是司马迁在自述受辱经历后,对生命意义的深刻反思。
后世影响
这一表述成为中国传统文化中评价人生价值的经典范式,常被用于形容重大意义与微不足道的对比。
综上,该句不仅是司马迁个人思想的结晶,也是中国古代哲学中“天人合一”与“价值判断”观念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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