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关于批转交通运输部等部门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2〕37号),全国高速公路在以下四个法定节假日实行免费通行:
春节:
从2月9日(除夕)00:00至2月17日(正月初八)24:00,共计9天。
清明节:
从4月4日00:00至4月6日24:00,共计3天。
劳动节:
从5月1日00:00至5月5日24:00,共计5天。
国庆节:
从10月1日00:00至10月7日24:00,共计7天。
免费车辆的范围为7座以下(含7座)载客车辆。
需要注意的是,免费通行的时间是从节假日第一天00:00开始,至节假日最后一天24:00结束。此外,收费公路免费通行的时间以车辆驶离出口收费车道的时间为准。
建议您在计划出行前,通过官方渠道或相关微信公众号等途径,获取最新的高速公路免费通行时间和路况信息,以便合理安排行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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